是否可以公证放弃所有财产
在当前社会中,为了很好的避免自然人之间就某项事情发生纠纷,公证是很好的方式,自然人之间就许多事情都可以进行公证。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是否可以公证放弃所有财产?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陕西秦岳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一、是否可以公证放弃所有财产
自然人可以公证放弃所有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二、谁可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1、未婚夫妻。未婚夫妻由于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各自的财产归属容易界定,不存在共同财产问题。
2、已婚夫妻也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只不过双方订立的协议内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财产,而不涉及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因此称作“婚前财产协议公证”。而已婚夫妻要想做此项公证,就要取得配偶的完全同意和充分支持,才能顺利办理此项公证。因为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由于双方结婚后,对财产的共同使用、消耗、经营,使个人财产很难与共有财产进行区分和认定,除非夫妻双方对所达成的协议均无异议,否则婚前财产公证只能是“与君无缘”了。实践中就有当事人在婚前个人投资买房子,婚后(尤其是再婚后)多年才想把房子做个婚前财产公证,以便留给自己的孩子,由于配偶不同意,费了好多周折。因此,从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最佳时间上看,晚办不如早办,婚后再办不如婚前就办。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包括合同、继承以及财产分割等,自然人可以公证放弃所有财产,具体的规定如上。我们的地址在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正尚国际金融国际中心A座14层_陕西秦岳律师事务所,如果你还有什么不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拨打我们24小时免费咨询热线:18165367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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