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决定书送达后多长时间可以强拆
对于违法的建筑物,如需要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责令当事人限期拆除,当事人收到限期拆除决定后,如果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那么强拆决定书送达后什么时候可以强拆?
一、强拆决定书送达后多长时间可以强拆
当事人收到强拆决定书后,逾期的自行拆除,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拆除。
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二、农村违建房强拆条件是什么
除以下几种情况的,违建房屋就要拆除。
(1)有利于农业发展的建筑物,不需要拆除。
(2)当初在国家规定的条件下、满足国家标准的房屋,比如当初国家规定这类农户可以享有一户多宅政策的,处于这种情况中的农户房屋,可以保留。
(3)农户家庭条件确实贫困,只有这一处房屋、并且这处房屋虽被定性为违章建筑需要拆除,但只要农户的房屋面积不大,符合贫困住房的面积指标,这种违规房屋就会被保留,无需拆除。
(4)只要农户在自家宅基地上建起的院落、棚子等,只要建筑物的所在之处没有超出自家宅基地的使用范围,就视为合法建筑,不能拆除。
(5)国家鼓励农村的工业发展,因此在农村建立起来的一些“三无厂房”,即没有相关土地证明或其他证件的仓库用房,可以暂缓拆迁,厂房负责人可以在此期间去有关部门补齐相应的手续,厂房就可免于拆迁,并可继续使用。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需要强制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拆除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如果你还有什么不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拨打我们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官方热线:18165367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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