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对公务员重婚罪如何处置
一夫一妻是我国基本的婚姻制度,重婚是违反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行为,重婚的婚姻无效,而重婚还会构成刑事犯罪,按重婚罪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那么纪委对公务员重婚罪怎样处置?
一、纪委对公务员重婚罪如何处置
公务员重婚构成犯罪的,对公务员要追究刑事责任,对公务员还会作出开除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五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二、重婚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重婚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2、客观要件
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3、主体要件
重婚罪的主体为两种人:一是重婚者,所谓“重婚者”,是指有配偶而在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的人。“有配偶”是指男有妻,女有夫。这种夫妻关系,是指经依法登记而成立的夫妻关系,下包括事实婚姻。二是相婚者。所谓“相婚者”,是指本人无配偶,但明知他人有配偶与之结婚的人。无配偶的。人、原无婚姻关系的存在,与育配偶的人结婚也只有一个婚姻关系,从严格意义上来讲是无婚可重。但根据刑法规定,如果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可能构成重婚罪。根据法律要求,此种情况必须以明知他人有配偶为要件,不明知者则不构成重婚罪。
4、主观要件
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法》的规定,对于犯罪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而公务员构成重婚罪的,不得再担任公务员,除了要追究刑事责任外,还要对公务员作出开除公职的处分。我们的地址在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正尚国际金融国际中心A座14层_陕西秦岳律师事务所,如果你还有什么不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拨打我们24小时免费咨询热线:18165367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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