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出轨导致离婚财产怎么分?

时间:2020-06-15 17:48:30   浏览:253

杨律师解答:

如果一方在婚姻的存续期间内有婚外情的,另一方可以此为由提起离婚诉讼,还可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一方出轨,离婚财产的分割应遵循的规定:


  1、双方协商决定。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


  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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